還記得一個多月前剛來的時候

一切都是這麼新鮮

大家都是這麼熱情

在這近兩個月當中,與大家玩在一起

打球、慶生、運動、吃飯、玩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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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唔住,我係差人 (對不起,我是個警察)

大學時,轟動一時的無間道

在看youtube的時候,無意間發現了這個影片

果然還是港版的比較有fu

三年之後又三年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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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開車出去逛

突然

驚瞥路旁有會動的東西

沒想到居然是野鹿!!!!

之前學長特地晚上帶我們去看,結果撲了個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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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挺你的夢想!

在一分36秒的時候,一聲「想打進美國,就要夠強!」

多麼熱血的一句話!

我也用這句話來鼓勵我自己

有人挺王,那有人挺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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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一生中,將近三分之一的時間是用於睡覺的。剛出生的嬰兒幾乎每天要睡20個小時;即使成年後,每夭至少要睡67小時。

隨便網路上找了些資訊,但是還是不懂@@

不久前,英國皇家學會會報公佈了一則歷史記錄,記敘了17世紀末葉一個特別會睡覺的人,名叫塞謬爾.希爾頓。希爾頓身體結實健壯,並不肥胖。1694513日希爾頓一覺睡了1個星期,周圍的人無論用什麼方法都不能喚醒他。169549日,希爾頓及大睡起來。人們請來醫生給他放血,用火熏燙,施以各種刺激。可是全然無用。希爾頓這一次睡了17個星組,到87日才醒來。
與此相反的是,有些人的睡眠時間卻少得出奇。美國《科學文摘》雜誌載文介紹了一個每天只睡兩小時的人。他名叫列奧波德·波林。每天又睡兩小葉的波林並不是在床上輾轉反側,難以入睡,他象一般人樣安甜地入睡。而且波林白天要連續工作10小時,從不感覺疲勞或頭昏眼花。據波林自己回憶,在他五六歲時,每晚只睡6小時,而其他孩子在這樣的年齡至少要睡10小時。
不管睡眠時間長短如何,睡覺看來是人必不可少的行為。這一點似乎已為眾多的研究人員所接受。但是,科學家們至今還不能確切地回答人為什麼要睡覺的問題。睡覺的功能成了腦科學中一個引人入勝的謎。許多研究人員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見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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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件事常常會慢慢的去完成

有時會覺得這是責任

有時又有會覺得是負擔

但是總是得繼續做

事情總是有個期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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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22小時的飛行旅程,再加上轉機好幾次,外加錯失一班飛機,我終於到北卡了

來到這曾被評選為北美最適合住居的城市,空氣中帶著一絲的清香

從美國的西岸,一路飛到東岸這邊來

沿途飛機上的景色從高樓林立,一直到森林滿佈

我知道北卡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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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在世

所求何事

目前我只覺得,人在世不過數十載,如果庸庸碌碌平淡一生

那生存的價值何在

倒不如趁年輕,猛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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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之前自己寫的文章,沒想到我也是有正經的一面 (茶)

  常看到有人會在文章寫說「整個高興」、「整個生氣」,到底是在說中文還是說英文

啊,在於撰文者來說,或許會覺得很新奇,用起來也覺得很新潮,不過這跟火星文、注音

文有何不同。

  語言是一種習慣性的文化,是根據使用者的風俗文化而不斷的演進,從古代的文言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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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面交都要罰錢,是怎樣,政府這麼缺錢喔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06/8/175cr.html

習慣利用捷運交易網拍物品的大台北地區民眾,要注意了,台北捷運公司已經盯上「網拍族」準備開罰,一張罰單最少1500元,這是由於,今年民眾違法擺攤已經超過150件,面交族又逐漸增多,才祭出的鐵腕措施,而且如果被抓到,還屢勸不聽,最高可能被罰到7500元。

搭捷運,省時班次多,對網拍族來說更能省錢,只要買家賣家約好在捷運站「面交」,根本不用出站,你省運費、我省17元跨行轉帳費;不過,台北捷運已經盯上這群「面交客」,未來不排除嚴格取締。

乘客吳小姐:「這樣是不合理的,其實你並沒有在這邊特別設一個攤子上面有你的商品,就好像你跟朋友約出來,只是拿個東西我給你錢,這樣子也並不算是好像我在這裡開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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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來PIXNET之後

才又看到之前參加的柴犬小聚

於是想找一下近期的聚會是什麼時候

沒想到柴犬小聚的家族已經關閉了

原因是柴媽為了這個家族盡心盡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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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直狂背單字

用各種方式想辦法讓自己大腦的Loading達到最高

一開始還滿厭惡的

但是背到後來發現

其實背單字還滿有趣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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